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违法广告公告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违法广告公告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违法广告公告 近期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4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、报纸、广 播、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医疗、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 抽查监测。现将抽查监测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:
1.氨糖保健食品广告。该广告以“健康新天地”节目形式变相发布,广 告中“使用1个月效果特别好,见效快,治好后不反复发作”、“3天腰就能直了, 就能下地了,不到1个月行走自如”等内容,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,并利用医疗机 构、专家、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规 规定。发布媒体:西藏卫视。

2.苦瓜桑叶片保健食品广告。该广告以“古方新养生”节目形式变相发 布,广告中“喝半个月血糖逐步平稳降下来,喝1个月视力模糊等各种症状不再有, 喝100天以上都能实现停服降糖西药”、“纯天然中药制剂,安全更高效”等内容, 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,并利用医疗机构、专家、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 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发布媒体:宁夏卫视。

3.舒心丸药品广告。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 告,广告中“胸闷气短、心肌缺血等症状一丸吃下去准保见效”、“较重的心绞痛、 房颤、早搏、心律不齐等疾病,50丸就能明显缓解”等内容,含有不科学的表示 功效的断言和保证,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 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发布媒体:衡阳娱乐频道(湖南)。

4.股源太(抗骨增生片)药品广告。广告中“骨刺消了也不会再长, 风寒骨病患者就能彻底治愈,永不复发”等内容,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 和保证,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 规规定。发布媒体:商洛二套(陕西)。

5.罗珍胶囊药品广告。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 广告,广告中“服用当天头晕、心疼、心慌等症状得到改善,服用5-10天患者出 现排毒现象,血压平稳下降,1到2个月后西药开始逐渐减量或停服”等内容,含 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,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 者,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发布媒体:哈密影视频道(新疆)。

6.欣奥通牌醒脑再造胶囊药品广告。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,广告中“一盒治愈脑中风,告别走路划圈、口角流涎、抽动、 震颤;
三盒治愈中风偏瘫后遗症”等内容,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, 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

发布媒体:商丘文体科教频道(河南)。

7.芙斯特牌肉桂胶囊保健食品广告。广告中“肉桂胶囊解决糖尿病问 题”、“修复胰岛,逆转糖尿病”等内容,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,并利用医疗机构、 专家、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

发布媒体:今晚报(天津)。

8.青岛民生医院医疗广告。广告中“失眠抑郁,治一个好一个”、“从整 体上调节人体的脏腑功能,当天见效,经多年数万患者临床康复验证”等内容, 隐含保证治愈,夸大诊疗效果,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 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发布媒体:半岛都市报(青岛)。

9.延丹胶囊药品广告。该广告以介绍名医的形式变相发布处方药广告, 广告中“心脏病人,用我三服药,很快能使气血生脉,心悸、胸闷、心慌、气短 全面消除”等内容,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,并利用医疗机构、专 家、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发 布媒体:京华时报(北京)。

10.参鹿扶正胶囊药品广告。广告中“疗程短,见效快,治疗周期短”、 “用药得当,完全可以恢复,5个疗程彻底治愈”等内容,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 的断言和保证,并利用专家、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 广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发布媒体:呼和浩特交通广播(FM107.4)(内蒙古)。

11.强效益肾兴阳胶囊药品广告。广告中“中国医学科学院附属男科医 院联合美国联邦医学研究院科研团队研制,活睾洗肾双效合一,60天彻底治愈阳 痿、早泄”、“服用3—7天明显见效,三个疗程彻底治愈”等内容,含有不科学的 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,并利用医药科研单位、专家、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 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告法律、法规规定。广告发布网址:http:
//www.msuyu.com/(京ICP备06029045号),链接网站:搜狐网。

12.简亭减肥胶囊保健食品广告。广告中“左旋肉碱+丙酮酸钙强强组 合,减肥效果加倍;
天然减肥成份三效合一,彻底地解决肥胖问题,永不反弹”、“站在全球减肥科技最 前沿,国际领先黄金配方,30天重塑健康完美身材”等内容,使用绝对化用语, 夸大加肥效果,并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误导消费者,严重违反广告 法律、法规规定。广告发布网址:http://jt.vippeng.com(无ICP备案号),链接 网站:腾讯网。

来源:商品与质量 2014年24期